时间:2025-06-10来源:深圳市科创委员会
一、企业征集范围
推荐企业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,推荐专家须为本单位在职或在岗员工。推荐企业不限于广东省内企业。推荐企业发送推荐表时须同步发送单位资质证明材料(例如认定证书、财务审计报告等)。
二、专家入库条件
根据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工作规范》规定,申请进入省基金评审专家库的科学技术人员,应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科学和职业道德,长期在科研第一线工作,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诚信记录,能够认真、公正地履行职责;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及政策,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;年龄不超过60岁,院士年龄不超过70岁;接受评审专家信用管理并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。
除满足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,纳入企业专家领域库管理的专家(以下简称企业专家),原则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企业内部重点实验室或研发中心从业五年以上(含)或担任研发中心负责人、首席科学家、技术总监、总工程师、副总工程师、企业认定的高级工程师等职务;
(二)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或博士学位;
(三)省部级以上(含)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内部1000万以上重点重大类研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内部5000万以上重大类研发项目的项目组核心成员。
三、入库方式
(一)推荐本企业内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成为省基金企业专家,由企业统一填写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企业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)并加盖公章,同时发送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至省基金委邮箱。
(二)省基金委初审后,将推荐专家名单批量导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(以下简称系统),通过系统向专家个人发送入库邀请短信(推荐企业无需登录系统操作)。
(三)专家通过短信回复接受邀请后,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、项目承担经历,附件上传职称、岗位或任职经历、项目主持经历等证明材料并提交(系统显示“待科技厅审核”即为提交成功),省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则入库完成。
四、提交时间
请推荐企业填写附件,于2025年6月16日12:00之前将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(Excel版),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skjt_sjjwpsk@gd.gov.cn。
联系方式:020-87583605
附件: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企业技术专家推荐表
附件下载: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企业技术专家推荐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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